随着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实施,最为相关的就是认定条件和监督管理了。新管理办法对企业来说,大大降低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使更多科技企业可以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无论是科研人员比例还是研发费用占比都大大放宽了认定标准。

01、取消独占许可类型的知识产权。

与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取得知识产权相比,“独占许可”取得知识产权是通过签署“独占许可协议”的方式获取,涉及境外知识产权在中国境内的独占许可协议,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尚不予受理备案登记,主管机关核查困难,在此背景下,新规予以取消。

我们都知道,高新技术企业专家审核采取评分制,满分100,企业要想成功认定必须拿到70分以上才能成功申报高新企业。

但70分不是随便能拿的,对大部分企业来说都非常困难。企业知识产权部分占30分,也就是说如果企业有相关知识产权,那么30分手到擒来,申报高新企业会简单很多。

所以大部分企业会选择购买专利做高新企业申报,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企业的专利全是买来的,这样的知识产权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中规定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要求吗?

02、满足《认定办法》的要求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指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或享有五年以上全球范围内独占许可权(高新技术企业的有效期应在五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期内),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

可见企业日常研发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申请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分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均为企业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符合要求、正规备案的转让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分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也可以算作企业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03、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类型

高企认定中,被承认并能计算得分的知识产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以及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主要是指:运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的方法,经过研究与开发过程得到的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和植物新品种。

以上类型的知识产权均需在中国境内申请、登记才能在高企认定中被认可。

04、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方式

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全球范围内独占许可的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自主研发指申报企业通过申请、登记获得上述类型中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需到相应申请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权利转移的变更手续。

2022年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要求将会提升,审查机制也越发严格。企业要确保申报成功率,必须提前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规划,做好前期充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