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评价得分达到6O分以上《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20分、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15分〉,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

(二)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均为有效期内)。

(三)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四)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即视为满足认定条件:

(一)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

(二)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

(三)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四)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

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需同时满足专、精、特﹑新、链、品六个方面指标

一、专业化指标

坚持专业化发展道路〉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以上,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70%,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

二、精细化指标

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里性能国内领先。注重数字化﹑绿色化发展,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挥。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截至上年末,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o

三、特色化指标

技术和产品有自身独特优势,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达到10%以上,且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拥有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竟争优势的自主品牌。

四、创新能力指标

满足一般性条件或创新直通条件。

(—)一般性条件。需同时满足以下三项:

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3%﹔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一1亿元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6%﹔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同时满足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8000万元以上,且研发费用总额3000万元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重50%以上。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拥有2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I类知识产权,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

(二)创新直通条件。满足以下一项即可:

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

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强企业组名单。

五、产业链配套指标

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围绕重点产业链实现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应用,发挥“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等重要作用。

六、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指标

主导产品原则上属于以下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等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