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否要求每年研发投入都要达到规定比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第十一条规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根据上述规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满足规定比例即可,不需要每年研究开发费用都符合规定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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